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钡粉分公司钡粉加工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钡粉分公司 钡粉加工项目 |
城口县工业园区巴山组团(巴山镇元坝村四社) |
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钡粉分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城口县工业园区巴山组团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内,属于厂中厂,项目租赁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栋闲置工业厂房和地块,建设2条毒重石跳汰分选线和1条磨粉加工线,年产毒重石钡粉50万吨。由于本项目平面布局、生产工艺以及部分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调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类型为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不变,其中环保投资为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88%。 |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分析 ①有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包括磨粉加工线破碎粉尘废气和磨粉粉尘废气。磨粉加工生产线破碎工序粉尘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粉尘废气连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磨粉设备至出料口全程封闭,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风机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无组织排放 跳汰分选线破碎、筛分过程采用喷水抑尘,跳汰过程为湿式过程,基本上无粉尘废气产生。项目无组织排放包括矿石原料装卸、堆存以及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废气。项目通过对矿石堆存场所进行洒水抑尘,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跳汰分选废水、精矿和低品位矿石堆放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跳汰分选废水、精矿和低品位矿石堆放废水通过导排水沟映入三级沉淀池内进行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可循环用于选矿作业,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巴山镇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任河。 (3)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跳汰分选线沉淀池、精矿、低品位矿石临时堆放区以及废水导排水沟等进行重点防渗。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分析 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立磨机、风机、循环泵等,噪声级一般在70~95dB(A)左右,为连续噪声源。连续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相应治理措施后声源强度在65~80dB之间。根据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侧最近敏感点噪声影响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分析 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两大类。拟建项目废润滑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分选产生的低品位矿石在厂内暂存后,部分外售下游氯化钡生产单位作为原料,部分返回对应的原钡矿矿山采空区回填,去向和使用途径固定。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2018-500229-41-03-044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