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调整后的环评文件,哪些行业豁免、哪些加严了?
环评领域又有新动作。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评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新举措。
那么,新政策有哪些调整,对环评管理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影响相关行业、产业园区等?本文就读者关心的话题进行解读。
关注点一
哪些行业不再纳入环评?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尤为重要和紧迫。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
如何激发活力?当从“简政放权”入手。
正如在2020全国环评培训班上,环评司主要负责人一言以蔽之:要进一步突出“放”的事项、提升“服”的质量、强化“管”的效果、保障“改”的落实。
因而最新调整的《名录》上,充分体现了以上思路。“有收有放”即《名录》调整的重要思路。哪些行业要“收”?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要严格把关。哪些行业要“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生需要,对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仓储业等行业的环评分类管理要“放”。
敲黑板了!本次《名录》调整后,有改动的项目类别超过80%,涉及简化的项目类别约占60%。可以说,调整的幅度不是小打小闹,而是系统性的大幅调整。相关行业务必拿好小本本,关注下本行业是放了还是紧了。
调整后的《名录》还带来几个“福利”——
1、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
2、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
3、涵盖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
那么,《名录》具体如何体现“有收有放”?举个例子,以下行业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蛋品加工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餐饮、娱乐、洗浴场所
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农业垦殖等
原因何在?因以上行业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治理措施成熟,或者可以通过其他环境制度得到有效管理,因而通过调整,这些行业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同时对于涉VOCs行业也按影响大小有所区分,对于仅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且年用量10吨以下的就可以不用编制环评文件。
那么,哪些项目体现了“收”的思想呢?收严类项目类别(包括该类别中一部分项目收严的):
海水养殖
陆地石油开采
陆地天然气开采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
印刷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等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以上行业涉及生态保护和修复,涉及发酵、电镀工艺或较多VOCs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因而需要重点关注。
关注点二
家庭小作坊需要环评吗?
新印发的《名录》首次引入了“工业建筑”概念,明确酒、饮料制造业等26个二级项目类别,仅位于工业建筑中的纳入环评管理。
有人问:我是农民,我从事谷物磨制、乳制品制造等需要环评吗?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工业厂房中大规模生产,环境影响就会比较大,就应当按照名录编制环评,基本都是报告表项目;如果只是在家庭的手工半手工制作,就是一般大家说的家庭作坊简单加工,那就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这就是引入“工业建筑”概念的作用,便于和家庭、商铺进行区分。
那么,什么样的建筑才是“工业建筑”呢?工业建筑的定义可以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简单概括,即指以工业性生产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指的是从事各类工业生产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房屋,一般称为厂房,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那么你需要理解为,在工业建筑中进行生产的26个二级项目类别,需要纳入环评。
不过,尽管环评减免了,相关环保责任可是不能减免的。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也就是说,就算在家庭从事小微项目,污染环境同样是不可行的,一样会受到监管。此外,如果属于不纳入环评管理,但是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仍然需要按照排污许可制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关注点三:
如果项目涉及到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就要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怎么理解呢?
现行《名录》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新版《名录》正文第四条修订表述为——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将“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修改为“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是为了让《名录》更具有普适性,增强其可操作性。
比如一家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有“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项目,根据新版《名录》将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但假如这家宾馆或医疗机构有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那么就属于“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了,就应该按照新《名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类规定,确定环评文件编制要求。举个例子,如果这个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是自建自用、有生化处理单元、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含重金属,那么只需要进行环评登记即可。
再比如纸制品制造项目,如果同时配套建设锅炉供生产使用,则需要综合考虑纸制品项目环评类别与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的环评类别,需要按照单项等级最高确定。
但是“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要准确、实事求是,不能被机械地理解。比如,印刷电路板制造项目应做报告表,在名录制定的时候已经考虑了正常电路板制造中涉及的电镀工艺,这时便不能机械地引用金属表面处理“有电镀工艺”的,要求这个项目做报告书。
再比如,一个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仅单纯的机械加工(车铣刨磨、抛丸等)或使用少量水性漆等,产生很少量的烟粉尘和VOCs,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危险废物产生,可能一年也产生不到一桶,可以不纳入环评管理。虽然该项目衍生的危险废物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做好暂存、树立标识、依法处置等工作,但是不能机械地套用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小类中的“其他”,要求该项目做报告表。
关注点四
哪些类型的园区可以不再单独开展规划环评?
随着经济发展,产业园区成为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区、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也是环境污染集中区和环境风险凸显区。同时也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
在2020全国环评培训班上,首次邀请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这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创新性举措,有利于把管理要求、工作方向和重点等直接传达到责任主体。
关于产业园区的环评文件,此前在201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通知》的修订和调整。那么,调整后有哪些重点需要注意?
我们注意到,2011年印发的《通知》中,在“哪些类型园区要开展规划环评”的要求中——国家级、省级: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发区。新发布的《意见》表述为——国家级、省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产业园区。
划重点了!新版《意见》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不再提出单独开展规划环评的要求。据悉,这类园区占国家级开发区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
原因在于这类国家级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通常功能较为单一,面积较小,多以外向型加工制造、物流仓储、转口贸易等为主,且大部分依托外围的园区建设,没有单独的规划。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已经将上述园区纳入所在区域的相关规划统筹开展了环评,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是可以有效发挥对园区发展的指导作用的,因此,《意见》不再对此类园区提出单独开展规划环评的强制性要求。
此外,对于近年来一些部门批准设立的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高新区、集聚区等,《意见》也将其考虑在内,需在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编制时开展环评工作。
需要明确一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对规划环评的质量和结论负责。也就是说,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现在要把责任担负起来,如果掉以轻心,不够重视,是要承担责任后果的。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要做哪些事?
1、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如实提供基础资料,认真研究规划环评技术机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组织征求意见、会商等。
2、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
3、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4、共享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和规划环评信息,统筹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
如果监管部门发现规划环评编制质量存在基础资料严重失实、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为规划优化调整提供技术支撑,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有啥后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将被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所以对待规划环评,产业园区切记留心,要高度重视。
生态环保部门后续有一揽子的监管方案。不仅会依法开展核查,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还会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报告书质量监管,重点是检查报告书编制质量及规划环评落实情况。
作者:中环报记者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