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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带来的红利体验

2022-08-24环评故事
2009年大学毕业后我选择从事环评工作,入职第一件事就是学习考取环评上岗证,开启我的职业生涯。从业后编制的第一本报告书是一个位于省会城市700公里外地级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当时根据《建设项目
 2009年大学毕业后我选择从事环评工作,入职第一件事就是学习考取环评上岗证,开启我的职业生涯。从业后编制的第一本报告书是一个位于省会城市700公里外地级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当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及省里关于报告书审批权限划定要求,“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且要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要时常往返于两个城市间提交各种审批所需材料。对我而言,完成报告编制也仅是第一步,待报告上报后,要先由省评估中心组织召开审查会,开会前还要陪同专家们再看一次现场,向专家讲解项目工程内容,同时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进行踏查,在专家审查会之后还要根据会上意见多轮修改完善。

在当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路下来可谓“漫漫长夜、坎坷崎岖”。部分省级审批的项目(如污水处理厂等)要市级审批部门先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审查程序较繁琐。环评审批前存在诸多前置条件与要求,如建设项目涉及水土流失可能性(如公路等)还需提交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及审批意见,有的环评审批部门要求环评审批之前先去发改委获取可研批复,而同一建设项目需在不同部委多次办理,要求也各自不同。环评前置条件较繁琐、流程设计存在交叉重叠等多重因素导致审批周期过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环评管理制度,尤其“十三五”期间改革力度空前。各地积极响应环评“放、管、服”改革,努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取消前置、优化流程、压缩时间等改革举措,不断释放红利。《环评法》2次修订,将环评原有5项行政许可压缩删减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项,取消了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等4项内容;同时取消了水土保持、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前置审批条件,实施并联审批;降低环评管理类别,对仅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其余行业审批制改为网上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国约99%的项目在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豁免与权限下放齐行,“放”显活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如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建设项目不再涉及初审环节,且在当地县级部门就能报批,真正做到了简化程序、减少成本、便民服务。然而环评管理并非一味追求放权,聚焦环评管理重点,科学调整、分类管理,做到有收有放,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项目环评类别做简化调整;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适当提高环评分类。“放”的同时也加大了“管”的力度,特别是对“两高”项目的环评审批,去年不少省份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合理调整上收了“两高”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严格把好高耗能、高排放等污染类项目的环境准入关。

《环评法》即将颁布二十周年,环评制度法治化发展日臻成熟与完善,我很庆幸并自豪从事这个行业,一路走来看到了环评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回归把好环境准入关的环评审批本意,既为企业减轻不必要负担,让企业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又做到了“放”“管”结合,筑牢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作者:李秀宇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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